【事故】安全意识如此淡薄?无证车间主任竟敢
日期:
2023-06-28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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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某机械厂内一车间副主任李某,得知装配线上急需半成品装配,见车间内的两名叉车驾驶员还没来上班,不具备叉车驾驶资格的李某擅自驾驶CPQ3型叉车,从存放物地向装配线叉运半成品。
当搬运到第六次时,在一弯道处叉车迎面将横穿马路的本车间两员工撞倒。现场恰好被该厂总装叉车司机孙某看到,孙某急忙大喊停车,肇事者李某这才发现,慌忙停车,但为时已晚!事故致两名员工抢救无效死亡。
巧合的是,这次事故让我们又不由想到之前叉车驾驶员开叉车撞死车间主任的事故案例。
“车间主任可算是扳回了一局!”
2017年1月12日8时45分左右,位于常州经开区横林镇的江苏某木业有限公司,叉车工徐某驾驶叉车从压板车间向北行驶。
此时,压板车间主任张某,正在叉车左前方沿靠此路西侧向北行走。
当徐某驾驶的叉车接近张某时,被正后方徐某驾驶的叉车撞倒。
倒地后趴在地面的张某又被带入叉车底盘下面,叉车继续左转弯向压板车间北跨车间门口行驶。
木业公司安全员是某由常州经开区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其纪律处分。
再来看开叉车不系安全带的事故案例
事故概况:2018年3月4日星期日上午8点左右,南汇新城镇某物流公司,一名叉车司机在驾驶叉车作业时途经月台区域,由于违规操作(车速过快,未佩戴安全带)以及月台积水等原因造成叉车从月台跌落,叉车司机同时飞出驾驶座被倒下的叉车压倒左侧大腿造成股骨粉碎性骨折,治疗中发生并发症,导致死亡。
叉货物太重,叉车突然发生倾斜,叉车工未系安全带被活活压死
涉及使用特种设备频繁的相关行业领域
一定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
安全生产教育
严禁违规操作
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预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血的教训
叉车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
在厂房、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驾驶员的侧后方指挥。
不得超载,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叉车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发出行驶信号;
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需倒车行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
叉车禁止超载,行驶过程中双叉或运送的物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